尊敬的市领导:
根据《九江港总体规划》一港五区的划分原则,瑞昌港区是九江港五大港区之一,拥有长江岸线19.5公里,规划有下巢湖、金丝、梁公堤等三大作业区,港区现有港口经营业户11家。拥有包括码头工业城公用码头,亚东水泥、理文物流、新洋丰肥业、中石化油品运输码头、江联造船舾装码头等大型化、专业化码头,以及汽渡、轮渡和相关执法单位工作码头,共计42个泊位,其中:生产经营性泊位37个,非生产经营性泊位5个(分别为:舾装造船泊位2个、执法泊位2个、军事泊位1个),另外港区内具有取水设施3个。
2018年5月20日,瑞昌市发改委、能源局、市供电公司及市港口分局联合开展调研工作,在对我市长江港口码头发现停靠船舶发电已成为沿江空气污染的重要排放源。船舶靠港期间,依靠船舶燃油发电来满足船舶机动和生活等用电需求,能耗高且排放大量硫氧化物等废气,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针对上述问题,市发改委、能源局、市供电公司及市港口分局三家联合开展我市码头电能替代(以电代油)工作,推动岸电设施安装与应用。截止6月10日我市辖区停靠船舶码头已全部安装了岸电设施,共计安装了46套。瑞昌市岸电工作在九江地区已率先完成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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