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主任、各位检查团成员,尊敬的吴县长、胡局长和各位领导:
我现在把文化市场管理所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文化市场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县文化市场发展日新月异,规模、档次、效益、品位并进。文化市场布局逐步从城区向乡镇、村屯延伸,经营项目日臻多样化、现代化,已基本形成娱乐、音像、网络、印刷业以及出版物等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市场体系。目前全县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已达180余家。其中网吧47家,歌舞厅38家,电子游戏机厅6家,音像制品零售、出租15家,印刷企业6家,打字复印店25家,书报刊零售、出租店13家,美术装潢单位32家。从业人员约1200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了3000万元,文化经营单位年创税额150万元。文化市场的迅猛发展,使之成为我县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活跃城乡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消费、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增加县级财政收入等方面起着日趋重要的作用。文化市场的繁荣也带来了广阔的就业空间,为缓解我县就业压力做出了积极贡献。而如此规模的文化市场必然也给管理带来一定压力,对它的正确引导和规范直接影响到我县经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二、2014年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工作情况
目前,涉及文化市场管理的条例和法规有20多种,《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是我们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近几年来,我县文化市场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局、文体局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条例,按照繁荣与治理齐抓、治标与治本并重的原则,致力于文化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初步呈现出门类多样、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活跃有序的格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稳步前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业户守法经营意识。为更好的贯彻《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2014年举办了文化市场经营业户专题培训班一次,召开了二次网吧管理工作会议,对广大文化经营业户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使业户做到知法、守法、懂法从而达到自觉经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遵守,使文化市场走上一个良好的发展轨道。
为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我们抓住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举办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设立法制咨询台向过往群众讲解文化市场法律知识、分发《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通过各种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民法制意识和文化市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形成了全社会重视、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和人身安全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每年都定期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对网吧等场所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群众意见较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全年受理举报案件12起,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业户26家,其中停业整顿5家,警告8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100余册,盗版音像制品2300余盒。
2014年我们几次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把校园周边网吧作为检查重点,调整了检查时间,加大了检查力度,增加了检查次数。还将全县四十七家网吧划分为五个责任区,由稽查员分片管理,全面负责辖区内网吧的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无论那个辖区出现网吧接待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问题,直接追究辖区负责人的责任;将检查时间调整为学校中午休息和放学后两个时间段每天检查一次。其它网吧检查的次数调整为城区每周三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一次接纳三名以上七名以下未成年人的将处以停业整顿十五天的处罚,对冬云网吧等五家网吧被处以停业整顿十五天的行政处罚,给予万隆网吧等八家网吧以警告的处分。对四中、四小附近群众反应较大的铭含网吧、网上世界网吧我们依照法规对其做出了停止营业限期搬迁的处罚。依法取缔了鸡东煤矿、荣华矿、鸡东镇内等5家黑游戏厅。取缔非法经营的流动书摊2个。
2014年5月29日—30日,根据市委宣传部的文件要求,按照县委宣传部的部署,我们组织了镇内的11家书店在休闲广场举办了“五进家庭”系列活动之“平民书市活动”,使广大群众有了多读书、读好书、买平价书的机会,受到群众的欢迎。
为保证奥运会顺利进行,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5月20日起至8月末开展了为期百日的“奥运保障行动”严厉打击网吧、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切实加强文化经营场所活动监管,保证了奥运期间我县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稳定。
12月中旬我们联合县消防大队并会同我县新闻媒体对全县的娱乐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娱乐场所给予停业整顿,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封。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只有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才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一是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教育,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逐步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严格把好执法的资格关和上岗关;通过执法培训、考核和案卷评比等工作,提高执法技能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三是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在行政执法中要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强形象的目的,切实做到和谐执法,文明服务。
我们又在关工委、社区聘请了30名退休干部担任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加大了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的降低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文化市场规模较大、位置分散,还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缺少有效的制度保证,需要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实行群防群治;文化管理队伍素质亟待提高;网吧、游戏厅接纳未成年人还没有有效根治;有的游戏厅在节假日期间还有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的违法行为,还有少数游戏厅不断变换经营地址与我们打游击、捉迷藏;农村信息服务站分布面广、位置偏僻管理仍存在漏洞;盗版图书、盗版光碟屡禁不止;没有交通工具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反应速度,限制了执法范围。所有的这些问题,都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严峻的挑战。
四、下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加大管理力度,并使《条例》的内容深深根植于业户的脑海之中,使其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好现有文化资源,繁荣我县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2、强化对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 ……此处隐藏8829个字……在全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建设一支奋发有为、能担重任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区委根据道里区发展需求,确定了经济、城建和文秘政务三个类别10个副处级岗位,向全区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这项工作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获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广泛组织发动,深入宣传动员。在全区公布了条件,公开了岗位类别。三是严格程序,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即公开公选领导类别、数量及条件,公开报名结果、笔试结果、面试结果、考察结果、拟任人选和最后结果。整个过程都由区纪委同志全程监督。每个阶段结束后,公选工作领导小组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部工作。公选出的10名干部在新的岗位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区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其次,建立了民意的运用机制。 我们把民意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一是在推荐干部上体现民意。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进行考察,民主推荐票不集中,群众公认程度不高的,一般不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在考察干部上体现民意。在考察中尽可能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和程度,不仅了解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还了解服务对象以及原工作单位的意见,使考察更加客观全面。我们还坚持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提出提拔、交流、诫勉、降职等意见。三是在党委决策上体现民意。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时,认真分析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度不够、意见分歧较大的拟任人选不讨论;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任用;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对群众评价差、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干部,降职或免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科学集中,慎重决策,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四是在教育干部上运用民意。我们还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考察情况,在领导同干部谈话时,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发挥民意结果对干部的激励教育作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第三,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了“道里区关于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了选拔任用干部检查抽查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年都要对基层党委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操作的干部任免,矫正不规范的操作。第四,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考察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个人能力原因或不坚持原则而造成考察失实失真的,视其情节严重,取消考察资格或调离组织部门,直至追究相应责任,以强化工作责任心,增强识人的科学性。二是用人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考核准确的前提下,因盲目赞成或反对某项人事任免而导致用人决策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决策成员的个人责任。在抽查基层做出的所有用人决策时,查看每个与会成员的个人意见是否如实记录,是否有本人签名。若多次出现用人决策失误,就要追究具体人的责任。藉此制度,促进用人决策时,把对事业负责与对自己负责结合起来,认真慎重地行使用人决策权,杜绝随意性,增强公正性。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干部培训和教育相对滞后。随着机构改革一些同志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有的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岗位变化快,而培训的速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个别领导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干部政策、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还不甚了解。二是干部考核的标准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分类考核的标准还没有规范起来。考察干部不称职和不称职界限不够具体。三是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手段有待深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仍然是目前干部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日常掌握考察还不够,有些社区对干部了解的情况还不多,或者是了解一些不良反映也不愿说,有些干部不能够主动参与社区活动,接受社区监督。四是干部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还需要加强。《条例》中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因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比较模糊,缺乏衡量标准。有个别单位领导为多出干部,在群众中有意引导,还有个别单位由“组织”出面通融说情,统一口径扬美盖丑,想使并不十分优秀的干部甚至想甩包袱的干部得到提拔。这些单位的做法与正常的单位举荐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与党的干部路线根本不相容。三、今后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 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建发展型班子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专题进行《条例》讲座,对全区二级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纪检和干部监督员普遍进行培训,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同时,通过会议、简报、专题、经验交流和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和工作水平。2、加大创新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 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干部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加强对主要领导用人上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不断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3、加大监督检查《条例》贯彻执
行的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衡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成效。充分发挥干部监督部门和专业干部及监督员的作用,把干部监督工作与区委重要目标结合起来,进行专项考核,同时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和干部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巡视制度,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另外,对违反贯彻执行《条例》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和处理。4、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力度。 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执行《条例》长效措施来抓,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省、市委要求,重点要进一步完善贯彻执行《条例》的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度,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察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完整配套的制度建设,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监督有力,使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哈市道里区委组织部201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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