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木工建筑施工合同
木工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
2、联系电话:
3、身份证:
开工日期:2014年11月17日竣工日期:2014年12月8日
4、合同价款:按混凝土接触面积 元/平方米(含加固步步紧、调节螺丝杆、钉子、铁丝、施工工具)
5付款方式:按每层进度的80%支付进度款,尾款在主体竣工验收后10日内全额付清。
二、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提供工人安全帽等安全用品。 4、协调现场施 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纵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定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3、施工职员应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职员有权要求掉换,承包人不得拖延。
4、施工职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安全用品,否则一切安全后果,乙方自负。
5、室内材料堆放整齐,废材应放在编织袋里。下班后,施工工地应保持干净、材料堆放整齐。
6、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职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职员不得在施工现场 违法乱纪,由此发生的问题,后果自负。施工期间乙方工程施工职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工期延误
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
1、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 定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题目的返工
用度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3‰赔偿甲方损失。五、质量要求及保修
1、整体平整、牢固、密闭符合规范不粗糙。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部分验收合格。
3、接口、接头衔接紧密,无空隙。
4、对于已设计而未开始施工的部分内容的样式或风格的变更应按我方意愿实施。
5、应多从实际应用考虑。对于设计中没有确认的,应按行业规范或于甲方协商来实施。
6、具体详见《木工工程验收标准》
六、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治理
1、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职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2、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3、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4、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 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终极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对工程质量存在分歧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九、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 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公道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回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建筑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河南颍泽民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尊信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工程项目由承包方实行施工总承包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施工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泉水务有限公司水厂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临颍大道以南、新城路以东
3、工程内容:吸水井、加药间、鼓风机泵房、絮凝池、沉淀池、
过滤池等水厂构筑物土建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内的所有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三、工程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2014年6月16日
竣工日期:2014年3月16日
2、工程总工期:270日历天;特殊情况须经发包方签证认可,工期顺延;
3、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工期开工和竣工交付,每延误一天按500元人民币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除外);如承包方每提前一天竣工交付,发包方给予承包方每天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工程质量验收:
1、本协议约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等级标准;
2、本工程实行监理,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监理规范进行监理。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现行性条文要求。服从监理工程师和发包方授权的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指导,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对于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五、工程价格与付款: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工作联系施工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设计变工单,据实结算工程量,按现行的08年定额执行工程量计价,让利7%作为工程结算价款;
2、协议价款:吸水井、加药间、鼓风机泵房、絮凝池、沉淀池、过滤池土建安装,按本人提供的预算工程暂定单价元,水厂内其它三层以下建筑房屋暂定工程造价暂定单价为900 元/㎡,以施工图纸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会审纪要 ……此处隐藏2799个字……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施工期内,工程质量除委托何鑫监督施工质量外。请张健担任工地质量监理。
甲方(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建筑施工合同范本
遵义县华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厂内堡坎围墙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遵义县华磊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及材料供应
三、合同工期
自年月日止年月日。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五、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合同法》、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有关执行标准及规范。
六、决算方式:
七、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有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必
须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独立承担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的责任。
2.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
在发包人领导下,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合同价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单价:①围墙转砌部分按150元每平方米计算(注:包清光),堡坎石头部分按100元每平方米计算,墙面刷墙部分按15元每平方米计算。九、工程变更
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以甲乙双方签证的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依据。
十、其他
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施工资格,作退场处理,并处以承包人元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质量保修期及结算方式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工程竣工后,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养一年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平方计算工程总价,验收合格后发包方付承包方总工程款90%的工程款。一年后无明显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办理结清10%尾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2
第五篇:厂房建筑施工合同
厂房建筑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由丙方全面负责完成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包括2#、3#厂房设计图纸范围内±0.000以上除砖墙、地面、水电、消防以外的所有钢结构项目(含埋件、门窗等)。
甲方并就此与乙方达成共识,由乙方按总承包合同之约定,全面负责钢结构工程施工的总承包管理(乙方应对丙方有效的管理,确保本工程顺利通过验收)。
三 、工程承包方式: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资料确保甲方能通过质量验收),丙方不得分包,转包。
四 、合同工期:
丙方承诺将在确保总承包工程工期前提下,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钢结构工程施工。竣工日期为2014年9月20日。丙方按此承诺施工将不会影响本工程总承包工程工期,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为:合格。
为此甲方、乙方要求丙方所分包 钢结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应能通过质监站验收。
六、合同价款
总价包死,含制作,运输,安装、装卸车费、开发票税及相应产生的各种不可预见费等有关费用(如无重大设计变更,总价不得调整;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总价±5%以外可协商调整)
本工程固定合同总价为328万元整(即: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元整)
(1) 以本工程设计图纸做为本合同附件。
(2) 如有重大变更双方以签证为结算依据。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预付款 32.8万元(总造价的10%)。 钢柱、钢梁进场后付工程款98.4 万 元(总造价的30%)。 板材进场后即付工程款65.6万元(总造价的20%)。
工程完工后即付工程款 68.6万元(总造价的20%)。
工程验收合格后即付工程款49.2万元(总造价的15%)
剩余 5 %做为质保金,即 16.4万元,一年后未出现质量问题时付清余款。
八、丙方向甲方、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交工后一年内非因甲方人为造成的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丙方负责免费维修;五年内丙方对所建工程的防水免费维修(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除外)。工程交工后丙方负责工程的终生有偿维修及服务,丙方只收取成本费并负责甲方工程的改造。
九、甲方向乙方、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费用
十、丙方向乙方、甲方承诺,将全面履行合同的内容,如不能按期竣工,将自愿按 5000元每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将自愿按10元每平方米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还承诺,上述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影响甲方、乙方因丙方工程施工延误及质量问题等造成损失的其他赔偿要求。
十一、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
第1页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
十三、本合同解释权由甲方负责,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甲方):总承包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2页 指定分包方(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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