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鞋厂生产管理制度
鞋厂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和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全厂生产计划、生产进度、制单安排、物料调配、 确定工价、调配人员、
协调各生产车间工序的工作,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 种问题,处理好宏观决策和微观调控。
第三条 抓好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抽查产品质量,对质检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要 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条 第四条 每天汇总各车间的《生产日报表》,向公司领导简要报告当天生产情况和 进度。
第五条 每周六召开一次生产总结会(具体时间由生产部再定),总结本周生产情 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及
时采取解决措施,安排下周生产计划,其他会议由 公司另行安排或由生产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第六条 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尽快纠正,减少损失,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各项生产任务。
第七条 检查、指导、督促各工序和小组的生产进度和质量标准。第八条 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具体要求细则见公司 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生产管理细则
第九条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及员工一律穿厂服、佩戴工作证上班,不准赤膊或穿拖 鞋、超短裙上班,违者罚款 50 元,如有发现不佩戴工作证,每次罚款 10 元,在车间里大声喧哗每次罚款 5 元,在车间里不准窜岗、离岗,如工作 关系经车间主管同意。
第十条 各车间要及时关闭汽泵、电风扇及机器设备电源,下班时,对现场不及时 清理或生产现场混乱、脏、差(更多好范文请关注:WwW.)的员工要一是警告,二是罚款,多次不听管 理劝告予以辞退或开除处理。
第十一条 各生产单位的主管和负责人,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各小组、各工序在检查 时发现有不合格的半成品,若是找不到责任人时,由车间负责人承担处罚, 在成品库查到有不合格品时,全部由质检承担处罚。第十二条 生产新产品时,开发部门不及时亲临现场指导、监督或措施不得力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开发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是生产部原因,则生产部在 分析原因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各车间清尾数必须及时,对无故造成尾数清理不及时的,要对车间主管进 行相应的处罚。第十四条 未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处罚,当月报废产 品必须当月清理干净交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各部门和各位员工要坚持事实 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作弊。
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客人,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 可进入生产车间,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谁的客人罚谁)。
第十六条 擅自操作机器设备或违章操作,每次罚款 50 元,在没有经过主管同意的 情况下,私自操作并造成损失或个人伤害事故,由操作者自负,主管管理 不善,主管罚款 200-500 元,再根据情节或后果做出处理,从机器上乱拆 零部件和电器部件,每次罚款 100 元。
第十七条 每天上下班前,各车间须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整队,做好点名、总结当天质 量情况,传达公司有关文件或通知精神等工作,事后整队出车间大门。
第三章 成品管理
第十八条 各车间生产的产品,要经过质检盖章后,按规定的品种、规格等要求清点 验收入库,并立即开出成品入库单,一联给车间,一联给生产部。
第十九条 车间生产的成品入库后,要及时登记入帐,帐册字迹要清楚,数据准确无 误,不得涂改。 第二十条 成品发货,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成品发货的规定进行,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并承担全部经济损
失。
第二十一条 入库的成品,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私自销售和收取现金,任何部 门和个人在成品库提取成品时,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凭相关票据提取成 品,否则将追究成品主管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成品的发货,要按公司的规定包装好,包装箱上要写清楚客户的详细地 址、电话号码、姓名、数量、规格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按照货单分 别发运给各客户,并记好帐,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成品库,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仓库钥匙不得转交他 人取货,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如有遗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 产品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由公司品质部监督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生产部协助, 具体产品检验细则见品质部关于产品检验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贯彻执行以“质量求生存,消费者第一”的质量方针,把好质量关,不合 格品不许流入下一道工序或入库。
第二十六条 按技术、质量的标准生产,出废品以 50-200 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开除 论处。品质人员现场管理不严,不秉公办事,记大过一次,并根据情节相 应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品检如发现有劣质品而不挑出者按出厂价处 罚,因品检疏漏导致次品对消费者构成伤害,其一切责任与损失由品质部 及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当天质量事故,当日解决,对产生次品、废品的主要责任人要采用引导、 教育、罚款或直接赔偿等措施处理,对长期生产优质品或无质量事故的车 间和个人(包括管理人员)应予以适当的奖励并报行政部备案以作年终业 绩考核依据。
第二十八条 生产系统全体员工应努力钻研制鞋技术,积极协助开发新产品,主动提出 改进生产和管理合理化、科学化等方面的良好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对 于提出意见与建议的个人或车间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章 仓库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立总仓,由总仓负责物品的发放和领用,各车间必须要按生产计划 提前上报车间作业用品及所需材料,各车间仓库员必须对所需材料统计准 确,并由车间主管签字后上报总仓,总仓经过汇总后上报生产部审核后由 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第三十条 仓库重地,严禁吸烟和睡觉,保持仓库内清洁、干燥,严禁仓内物质受太 阳暴晒或雨水浸泡。第三十一条 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仓库,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第三十二条 成品入库必须合格,对目测可以见到的缺陷,仓库主管及仓库员有权拒绝 入库。第三十三条 仓库做到日清日结,帐物相符,准确及时搞好日报表和月终盘存报表。第三十四条 仓库工作人员离岗不锁门,每次罚款 200 元,钥匙不能转交他人开门取物, 违者承担物质遗失责任。第三十五条 年底(放假前),仓库主管及仓库员主动做好库存二年以上的清仓工作, 对不适应生产和不能使用的物质,要及时列出清单交生产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生产部是生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生产部管理有关具体的运作方案及要求见 ……此处隐藏2140个字……排,制定的原则是:
1)首先必须优先保证客商订单所要的样品、确认鞋,斩刀试作样品鞋的完成时间
2)其次安排根据市场流行要求,公司开发的新型体、新款式、新配色的品种。
3)安排二次开发的品种,如:重新配色,配大底等。
6.根据业务部安排的新客商要求立即提供样品鞋或斩刀试作的任务,开发部应立即调整设计制作工作计划,以利达到客商的要求,有效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7.开发部制定的设计,制作月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月中调整计划和日工作量进度表,编制完成后交业务部、生产部、以利各部门追踪进度和生产材料购进情况,从而保证公司整体高效率运转。
8.板房经理根据技术人员的分工职责,合理分解工作计划任务到每个人,建立个人
考核办法。
9.板房技术人员必须绝对的服从上级干部的安排,遇客人紧急情况,需作任务的临时调整时,技术人员应积极的配合,以保证灵活的机动性,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10.接到业务部转来的客商的有关资料后,立即先开出材料采购单,经业务部签发后,交采购、业务、生产、副总、董事长,以便跟踪督查。
11.当制板房接到样品制作单、指令单时,首先应制作模具纸板后,再制作其全纸板。
12.设计、制板、拆板、放板、定额、工艺文件,模具要有明确的分工与合作,对样鞋全套资料作业完成后,师傅、板房经理应严格审查,签发后负全责。
13.制定工艺流程制作单时,应将重要部位技术难点作明确特别标记,并加注文字说明和局部图时,以利生产过程的控制,从而达到保证质量的目的。
14.开发部应及时的与业务部,生产部,加强开发前一阶段的信息,情况的交流,沟通,如材料斩刀、大底施始进度等建立行之有效的联络通道。
15.积极有效的做好国际、国内同行业的新的材料、型体款色、配色、技术、工艺、模具等资料情报的收集、整理建档存放、借阅工作制度化、收集的资料、种类有图片、幻影片广告、软盘等、防止技术资料个人化。
16.努力作好以开发或生产的“纸板、色卡”的归类建档存放工作、确保二次开发的有效性。
17.板房之一切技术资料,设计工具,仪器不准拿出生产区,不能使用时,以旧换新。
18.板房员工对于板师提出的要求,必须绝对的服从,严格的做好本工序的质量,发现设计或纸板出现有问题时或自己对操作工艺之内容不理解时,必须即时呈报,询问板师,以便问题控制在试制的过程中。
19.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把开发部创办成一个卫生、文明、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20.未经布告之事项,另行公布施行。
第四篇:鞋厂包装组管理与规章制度
包装管理与规章制度
1、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厂纪,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写放行条出厂。违者按厂规处罚。
2、上班需按要求穿厂服,戴厂牌,严禁穿拖鞋上班,违者按厂规处
罚。
3、生产车间应做到物品摆放整齐,通道畅通无阻。员工下班前必须
把自己的岗位打扫干净。
4、洗鞋花:操作时注意检查鞋花与大底的品牌是否一致,鞋花和大
底要洗干净,操作时轻拿轻放,发现烂鞋要及时拿出来。发现落错品牌者奖励10元/只,发现装错鞋花奖5元/只,鞋花没洗干净而返修罚款10元/对。
5、拔楦:要注意力度,防止拔断捆边。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推
车要小心,避免碰撞。拔断捆边罚款10元/只。
6、打钉:鞋内胶纸要清理干净,钉尽量往中底边上打。出现打烂木
跟,罚款5元/只。垫脚位有钉罚款10元/只。
7、下垫脚:检查鞋内是否有钉、杂物,再油胶水,对应品牌放垫脚。
发现有钉奖励5元/口。垫脚落错品牌,未出货30元/对,已出货100元/对。所属工序,鞋子摆放不能超出车架两边。
8、包装:注意检查款号、颜色、品牌、码数。如有不同款式、不同
品牌要及时区分开,避免出错。装错品牌未出货30元/对,已出货100元/对,一个月累计无错品牌奖100元。
9、打外箱:注意核对单号、客户名称。装箱时, 码数要求从小到
大排列。对打错外箱,贴错电脑纸罚款10元/件。
10、下班时请将机车、电灯和风扇等开关关掉,违者罚款10元/次。
11、本规定由厂部负责制订,解释权属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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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鞋厂后处理组管理与规章制度
后处理管理与规章制度
1、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厂纪,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写放行条出厂。违者按厂规处罚。
2、上班需按要求穿厂服,戴厂牌,严禁穿拖鞋上班,违者按厂规处罚。
3、生产车间应做到物品摆放整齐,通道畅通无阻。员工下班前必须把自己的岗位打扫干净。
4、每位员工,在操作前都必须先检查是否有不良产品,有疑问马上咨询管理人员,当操作开始后,发现问题,后果自负。
5、洗鞋员工在操作前,必须清楚皮料适用哪种清洁水,同时检查鞋面捆边是否有烧焦。洗鞋要干净到位,使用清洁水和布料时要注意节约,严禁浪费,操作后,鞋子摆放不能超出车架两边。
6、砂鞋注意不能太深,要均匀到位。上鞋乳时要注意稍为用力,涂擦均匀(尤其是打蜡皮),鞋乳不能堆积。
7、喷油操作前,要先检查皮料类型。喷油气压注意不能过大过猛,要注意节约材料,枪头喷出的填充和蜡水要均匀洒在鞋面上。喷完每件鞋后,及时检查效果:查看鞋子是否有尘粒、流眼泪等不良现象。
8、抛光时要严格按照生产要求操作,做到填充到位、均匀、突出头尾光、除蜡干净(不易抛要用布擦干净)。对于打蜡皮,要烧均匀,单鞋头尾稍深(不能烧黑)。烧焦时转速不能过快,以免打松皮面。打色时发现难以上色,要检查皮面是否清洗干净。
9、操作中发现喷油有问题,应马上拿回喷油返工。注意检查鞋子光亮度是否配对,有疑问及时请管理协助。鞋子摆放不能超出车架两边。
10、对于返工鞋子,必须第一时间认真处理。拒绝返工者,罚款30元/次,另外,烂捆边扣5元/对、黑皮里扣5元/只、上扩充不到位扣5元/只、入炉时间过长导致松邦,扣除返工费外,扣20元/车、有尘,流泪现象扣2元/只。撞倒一车鞋子罚20元/车,补料按厂价赔偿。
11、下班时请注意将机车、电灯和风扇等开关关掉,违者罚款10元/次。
12、本规定由厂部负责制订,解释权属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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