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叫谢鑫,在零六年9月进入海口经济学院。是公管学院空乘九班的一名学生。家住甘肃省酒泉市。家中有五口人:奶奶,爸爸,妈妈,哥哥和我。其中,爸爸和妈妈是连对职工,在家务农。奶奶已将近80岁高龄在家休养。奶奶因为是家属,没有退休工资,是靠爸爸,妈妈和伯父们赡养,身体尚且称之为健康。爸爸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常年的农活已经压弯了他的腰,背也已经驼了。劳动的父亲变的日渐苍老,抵抗力差,劳动能力下降。妈妈在90年代动过2次手术,并且有经脉曲涨,低血压等。虽然进行过一定时间的药物治疗,但是劳动能力已经无法为家中的收入增加多少,并且长期的服用药物,身体也日渐抵抗力差。哥哥现在待业在家中,因为家中贫困,哥哥就在高一的时候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把机会让给了我,让我一个人能够继续读书,接受教育的机会,而在家中帮助父母干活。而自己一直在学校读书,没有时间来分担家中的劳动。高中和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使家中的积蓄已经所剩无几,父母已经无力承担我的生活费。
我高中学习基础不大好,高考填报志愿时选择了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想学一技之长,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暑假当我我得到海口经济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希望我走出去,改变家中世代为农的现状。但是进入大学学习的费用又很高,对于农村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父母面临着巨大的学费压力,家中实在是拿不出足够的钱来送我上学,可是父母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使我丧失上学的机会,父亲最后还是东挪西借,凑够了学费,使我勉强进入学校学习。
虽然我的家里非常贫困,但我对生活、对未来仍然充满了希望。在校期间,我刻苦学习,三年平均全班排第16名;曾经做过凯里电站的接线员,海南多维市场调查公司的访问员,创维彩电的促销员,酒吧的服务员,增高鞋垫的推销员,可口可乐公司促销员,咖啡厅的吧员,学校商业街的服务员,统一茶饮料的促销员,德芙巧克力的促销员,王老吉凉茶饮料的促销员,以减轻家里的负担。刚开始找工作甚至被一个手工艺品公司骗两百多元,以及中介公司骗取一百多元,令我痛心不已,又无处寻求帮助!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幸亏学校助学金发放及时,才让我脱离苦海!
尊敬的领导,我向来是个好强的人,从小到大,尽管父亲的大量负债,但我从未向社会伸出求助之手。但是现在已经不同,爷爷的病已经花去不少钱了,再加上甘肃干旱较多,父亲的风湿也越来越重。父母已经老了,虽然我一直在做兼职、打工,但收入也只能维持我的生活。家里实在是再也承受不起我昂贵的学费了,为了给父母减轻一点经济压力,已经长大了的我必须靠自己的能力和领导你们的帮助来完成我的学业,因此对本次国家助学金提出申请,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谢鑫
第二篇: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4年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4年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院属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4年度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本年度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名额3人,每生8000元/年;
2、省政府奖学金:名额4人,每生6000元/年;
3、大益奖学金:名额6人,每生2014元/年。
(二)助困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95人,每生5000元/年;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名额15人,每生4000元/年;
(三)评选对象和条件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大益奖学金在学院本专科学生中的二、三、四年级学生中评定,申请者为学院全优生。事迹突出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其中,国家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必须为班级第一名,学习成绩单科最低分和德育分不低于80分;省政府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不低于班级前20%,学习成绩单科最低分和德育分不低于70分;大益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不低于班级前40%,学习成绩单科最低分和德育分不低于
65分。以上项目如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放宽条件见附件8。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在学院本专科学生中的
二、三、四年级学生中评定,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评定。事迹突出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学年综合测评不低于班级前40%,学习成绩单科最低分和德育分不低于65分。
3、另外,由学院评选推荐1名学生到学校参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由云南特有少数民族和藏族优秀本科生申请(具体民族为:独龙族、德昂族、阿昌族、基诺族、普米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佤族、拉祜族、傈僳族、纳西族、傣族、哈尼族、藏族)。所推荐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单科最低分可适度放宽,根据成绩分别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大益奖学金中确定奖项。
(四)相关规定
1、未交学费又未办理缓缴手续的学生不能参加学年奖学金项目的评定。其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没有缴清学费的学生,已经办理了暂缓手续者,若能书面承诺同意将获得的奖学金优先用于缴纳学费,可申请奖学金,相关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未按学校要求进行学年综合考评的班级、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定。
3、违反学院学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学生不得参评。
4、每个学生只能参评一项奖学金,但可同时参加校级三好学生评选和获得符合相应条件的助学金项目。
(五)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评选程序
学院(或班级)公示奖学金项目指标、条件——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召开全班大会(实到人数不少于班级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个人陈述,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上报学校。
2、上报时间
班级上报材料时间:10月19日下午16:00前交学院学生工作部。逾期不报,学院不再受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助学金
(一)项目
1、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3500元/年;
2、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2500元/年;
3、红河助学金:每生4000元/年;
4、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助学金:每生1000元/年;
5、恒大?新长城助学金:每生3000元/年;
6、恩泉助学金:每生3500元/年;
7、“薪火工程”助学金:每生5000元/年;
8、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助养金:每生3000元/生;
9、忠勤助学金:每生2014元/年。
(二)评选对象、条件和标准
1、评选对象
学院 ……此处隐藏952个字……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分配名额数,以及高校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14元。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任何高档消费品;
5. 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者应是城市低保、烈属、孤、残儿等特困学生;
6、申请二等国家助学金者应是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被评定为较困难的学生;
7、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者应是被评定为一般困难的学生。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八条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1、经前期评审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 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系部辅导员递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系部辅导员根据前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认定的结果和本办法 进行审核,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名单、资助档次和评审记录并报系部存档备查。
3、系部领导和评审小组对辅导员上报的名单和资助档次进行初审, 汇总,并附系部评审报告(经校区部长审核签字)上报学生工作部,填写湖北省获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并上传电子文档。
4、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汇总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 报至省教育厅备案。
第九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品学兼优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两者取其一)以及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第十条学院将及时下发国家助学金。
第十一条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系部应切实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二条 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和各系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2014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年奖助学金操作说明2014年奖助学金操作说明
因名额有限,请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商学院分配名额评选,不可浪费名额。各位班主任、辅导员可在所带班级内进行名额的调剂。操作说明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5人)
1、奖励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表现突出),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2、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评定小组评选推荐,将评选推荐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并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签名。
3、材料报送要求(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两份(纸+电子);②参评学生上年度成绩表一份(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出,有条形码方有效);③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4、材料报送时间:10月14日下午16:00前。
一、 国家励志奖学金(156人)
1、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09级、10级在校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校级)。学习成绩优秀:2014-2014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2、组织班委及学生代表(全班人数10%)进行民主评定,将评定结果在班级里进行公示,并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上签名。班主任、辅导员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材料报送要求(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两份;②参评学生上年度成绩表一份(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出,有条形码方有效);③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④《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4、材料报送时间:10月21日下午16:00前。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17人)
1、奖励对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校级),包括当年考入我院的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按文、理科在所在学院高考成绩排名前30名)。
2、组织班委及学生代表(全班人数10%)进行民主评定,将评定结果在班级里进行公示,并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上签名。班主任、辅导员填写《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材料报送要求(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两份;②参评学生上年度成绩表一份(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出,有条形码方有效);③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④《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4、材料报送时间:10月21日下午16:00前。
三、国家助学金(一等724人、二等724人)
1、奖励对象:一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二级学院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组织班委及学生代表(全班人数10%)进行民主评定,将评定结果在班级里进行公示,并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上签名。班主任、辅导员填写《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材料报送要求(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②《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4、材料报送时间:10月21日下午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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