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我校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全校教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制定以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张文艺):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地完成各项工作。同时,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
2、副书记(张淮涛):在书记和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书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抓好教职工经常性的思想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好思想工作中的矛盾。
3、宣传委员(杨艳):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增强意识形态教育能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指导开展文体活动。办好学校党建工作的宣传橱窗,做好通讯报道。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委员(王春):主要负责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支部的人员状况。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检查和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各项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5、纪检委员(肖海波):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定期对党员进行反腐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桂五镇中心小学党支部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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