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承包合同范本
煤矿承包合同范本1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部门的行业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有害气体检测、工程质量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程质量验收。
3、负责标定巷道中腰线,编制、修改作业规程及贯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按月及时结算乙方应得的工资款。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生产人员,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矿规矿纪。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残人员,不得收留疑犯。
2、负责安全设备、设施、机电设备的运输安装,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
3、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施工。
4、杜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反劳动纪律。
5、乙方自负易损、易耗品费用,如放炮线、撅头、锨、锤、钻头、铁丝、小车轮、劳保品等。
6、爱护煤矿财产,管理好分管的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7、积极组织员工参加矿方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活动。
8、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培训费由甲方负担,误工费甲方按每天30元补助,不足部分由乙方出资。
9、承担本合同第四条“安全管理”中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条 承包工程内容及价格(另立附本规定)
第三条 工程款结算方法
甲方每旬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审查乙方工资表,乙方保证将工资及时发到职工本人,不准拖欠职工工资。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____万元(大写),并且从乙方第一个月结算工程款起每月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按总额的3%扣除作为安全保证金,安全风险金和安全保证金专款用于人身事故的处理。另外从乙方如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之月起每月提取1000~1500元大病互助金用于风险金及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贴。
2、若发生事故,乙方应迅速电话报告调度室,把事故原因及人身伤害情况说清楚,以便甲方积极组织抢救。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
3、有下列十一种情况之一者导致发生事故,责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
⑴、乙方违反“三大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⑵、当遇到井下工作地点地质情况变化或有突透水危险预兆时不向调度室汇报而冒险作业;
⑶、乙方工人破坏井下通风设施及瓦斯监测监控设施;
⑷、乙方瞒报有病人员带病上班或因事先有病通过下井干活时会诱发病情加重;
⑸、乙方私招新工人不报告甲方进行安全培训私自下井及使用年满55岁以上人员;
⑹、乙方工人乱摸乱动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操作的电器设备而造成的触电、挤压;
⑺、乙方工人违章进入盲巷、溜煤眼、水仓、老塘区、冒落区或单独一人游走于非本人工作区、斜巷开车又行人、扒车、蹬车、跳车、坐皮带、坐溜子、违章放炮及处理瞎炮;
⑻、乙方不坚持队长(副队长)、班长跟班制,由工人无组织无纪律自行作业或乙方不把作业规程、岗位操作规程逐人学习、贯彻、考试、签字而造成工人无知冒险蛮干;
⑼、乙方工人不使用临时支护,不认真敲帮问顶或工程质量不合格致使顶板岩石掉落、支架垮塌;
⑽、乙方不坚持“三固定、四保险”,造成斜巷提升跑车;
⑾、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采煤工艺及质量标准作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引发顶板垮落推倒支架;
4、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导致发生人身伤害,责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救治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
⑴、乙方违反火工品管理制度,保管不善造成火工品被偷窃在社会上引发案件;
⑵、乙方工人在宿舍私拉乱扯电线造成触电、火灾或私自生煤火炉造成煤气中毒;
⑶、乙方工人下班以后不在矿安排的宿舍休息而回家,出矿门后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
⑷、乙方工人因私造成的其它人身意外伤害;
5、严格按照事故分析会划分认定的甲乙双方责任大小百分比来等比例分担甲乙双方处理事故所需费用。
6、对于责任无法明显区分的伤害赔偿,事故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由乙方自行处理,超出部分甲乙双方各承担50%。
7、年底安全风险金和安全保证金没有用完部分,年底一次退还乙方,大病互助金到事故全部处理完毕后停止提取。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甲方采纳后效果明显,经研究每次奖励起步价300元。
2、凡发现安全隐患,处理果断,措施得力,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经甲方调查研究认定,每次奖励起步价30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赔偿工程总承包费用20%的逾期违约金。
3、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连带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给乙方200元/天的补偿。
3、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不服从甲方管理;
2、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拒不整改;
3、工程进尺或产量连续5天完不成甲方下达任务;
4、聚众滋事;
5、其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新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果到法院起诉,双方约定由新密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工程不到一年结束,施工队需按期离矿者除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 ……此处隐藏5778个字……p>
三、吨煤单价
其中包括安全费元/吨,该款由甲方从月度结算款中扣留,预防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待安全费扣够万元时不再扣留。如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合同终止后两个月内甲方全部返还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合同到期后两个月内返还扣除处理事故费用所剩金额给乙方,不足部分乙方补交。
四、合同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开始时间为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计量、结算与付款
1、每月26日产量验收。
2、工作面测量采高办法:在工作面人行道,每十米为一个点测量采高,采高为测量点的平均值。
3、当工作面采高发生变化,乙方及时汇报甲方监管人员组织测定,作为计算产量依据。
4、按双方确认的产量进行结算,各煤层根据对应的产量和单价进行计算。
5、验收后次月20日前全额支付乙方结算款。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监督,有权实行采掘、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源等监督管理,及时纠正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保存矿井应有的证照、批文和图纸、技术资料等与生产有关的资料。向乙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3)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结算款。
(5)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澡堂(更衣箱)、调度会议室、区队会议室、生产库房。
(6)有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7)有权对乙方所辖范围人员进行备案审查权利,对不符合用工要求的人员,乙方负责处理。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矿井的设备、设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维护不到位或人为损害的必须赔偿,并给予适当处罚。
(2)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和后勤辅助人员。
(3)严格按照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上级部门、驻矿监管人员、集团公司日常检查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5)有合法获取结算款的权利。
(6)承担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7)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施工作业计划、图纸填绘等由乙方及时报送甲方审核。
(8)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9)有按照井田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的义务;
(11)对于甲方提供的生活条件和设施,乙方正常使用,
(12)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不得拖欠。
(13)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乙方职工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当发生争议时双方通过合法渠道解决。
(14)有依约自主施工及组织生产的权利。
(15)经甲方审查备案后,有自主组织、调配人力资源的权利;乙方有独立的生产安排、资金支配、经济分配、人事安排的权力。
(19)矿灯、自救器、劳保用品、瓦检仪、测绘仪器由乙方负责。
七、监督管理
(一)安全监管
1、严格按照煤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作业。
2、乙方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规定。
3、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造成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进行停产整顿,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监管
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体系,专人负责,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施工。
2、乙方对工程的隐蔽部分必须通知甲方监管人员,经检查认可后方可继续进行。
3、工程质量达到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争取达到优良,月度工程质量验收若达不到合格,乙方必须对不合格工程进行全部返工处理,如不按时返工,按规定进行处罚。
4、矿井正常生产期间,甲方每月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乙方必须达到山西省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争取达到一级。月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不到二级,必须按期整改,如不按期整改一次性罚款十万元。
5、乙方严格执行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或甲方批准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支护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调整支护形式时,双方协商处理。
(三)资源监管
乙方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报甲方,按照甲方调整后作业计划组织生产。
(四)设备监管
1、乙方要爱护设备、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如为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赔偿或维修。
2、乙方要对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检查,出现异常要及时通知甲方监管人员。由于乙方维护检修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施工设备、材料
1、工程施工所用设备、材料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火工品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所购设备、材料必须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及质检证件,电气设备入井要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符合入井条件的设备、材料不能入井。
3、甲方监管人员有权对乙方所购设备、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十、安全责任
1、安全方面为乙方全权负责,一切安全事故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均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影响较大,扣除风险抵押金,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安全管理目标:杜绝(消灭)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全年控制在5人以下。轻伤超过指标每1人罚2万元,重伤每1人罚5万元,在月度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变更及解除:
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或变更合同:
2、被依法征用和收回。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
4、资源枯竭或煤矿无开采价值;
5、被依法关闭。
十二、违约责任: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故终止合同;
(2)未尽到合同义务并给对方造成损失;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
十三、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出现的纠纷,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时,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山西离石。
十四、附则:
1、乙方资质的加章复印件做为合同的附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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