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县委、政府和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农技中心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专项扶贫项目政策导引,立足县情制定扶持政策,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培育产业为主线,全面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一、基本概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食用菌产业实现了突破发展。全县共有14个镇办50个村开展了食用菌生产工作,共计流转土地2467亩,发展食用菌1050万袋。其中袋料香菇约1000万袋、黑木耳30万袋、栗蘑10万袋、羊肚菌15亩、银耳1.5万袋。出产相关产品2500吨(以鲜品计),产值5000万元。食用菌产业协议联带贫困户3055人,人均增收1800元。
二、工作成效
(一)加快结构转型。按照突出特色、多菌类发展的原则,启动实施产业升级的“高新特”之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高,即稳定发展香菇,坚持高标准生产,出口创外汇;新,即发展新品种,积极发展黑木耳,探索发展羊肚菌等食用菌和灵芝等药用菌;特,即发展地方特色,融合板栗产业发展栗蘑(灰树花)、融合蚕桑产业发展桑枝菌。经过2-3年的努力,使常规菌(香菇、黑木耳)、特产菌(栗蘑、桑枝菌)和新品菌(羊肚菌等)的产业比例达到6:3:1,从“一菇独秀”转型到“多菌齐放”,提高食用菌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优化区域布局。针对区域类型气候特点,加快建立食用菌优势区域板块。一是以永乐、云盖寺镇、回龙、大坪、铁厂五个镇为主,重点发展代料香菇、黑木耳基地。二是以月河为主探索发展羊肚菌等稀有品种基地;三是以庙沟为主,重点发展栗蘑、桑枝菌特色菌类基地;四是以米粮镇为主,采用“电+菇”模式,发展光伏食用菌;五是以海拔800米以上的西口、木王镇为主,重点发展冷凉山区反季节食用菌生产。全年扶持引导建设8-10个特色示范企业,促进优势产区、产业板块、示范园区加快形成。
(三)规范产业发展。全面推行“四统一分两转化”种植模式,即统一制袋、统一建棚、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回收,分散种植,将农田转化为生产车间,将农民转化为产业工人。通过签订菌袋销售质保合同、无偿技术指导合同、产品回收合同及优先就业合同来规范园区及和基地建设,夯实制袋企业和农户之间的责任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通过督促指导,确保合同签约率达到100%。
(四)丰富发展载体。建立“利益均沾、收益共享”的联带机制,丰富食用菌产业发展载体。通过自主发展得补助、入股企业得分红、产业托管得现金、土地流转得租金、园区务工得薪金等多种形式,广泛联带贫困户增收致富。
三、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共拨付农业局食用菌产业专项扶贫资金42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25万元。
(一)资金下达情况
(1)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通知》(镇脱领组发(2017)77号)于2017年8月2日找付农业局食用菌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125万元,分别是云盖专镇岩湾村食用菌项目100万元,云盖寺镇东洞村食用菌基地设项目25万元。
(2)镇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的通知》(镇脱领组发(2017)89号)于9月12日拨付农业局食用菌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300万元,其中月河60万元、铁厂50万元、大坪60万元、永乐40万元、庙沟20万元、青铜关60万元、木王10万元。
上述两项资金合计42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述资金按照“专款专用、保本微利、风险共担、长期运行”的原则,以入股分红、产业补助、资产收益等形式发“杠杆作用”促进了贫困群众的脱贫增收,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
(1)2017年退出村1个50万元,具体为铁厂镇新声村50元,带动贫困户141户。
(2)2018年退出村8个,投入资金143.43万元,其中庙沟镇五四村20万元,带动贫困户20户;永乐街道办锡铜、杏树坡、果园、花甲、中合5个村6处38.43万元,带对贫困户86户;云盖寺东洞村25万元,带动贫困户18户;大坪镇龙湾村60万元,带动贫困户60户。
(3)深度贫困村3个,投入资金111.57万元,其中青铜关镇兴隆村100万元,带动贫困户100户;木王镇果扎坪村10万元,带动贫困户10户;永乐街道办木园村1.57万元,带动贫困户2户。
(4)非贫困村1个60万元,月河镇西川村60万元,带动贫困户42户。
项目共带动8个镇13个村479户贫困户,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存在困难及问题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农业局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推动下,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制约了产业发展:一是生产目标过大。因缺乏调研,有关部门在制订2017年生产目标时超越现实基础,年初制订的3000万袋目标无法实现;二是主体作用未能发挥。群众是产业化脱贫的行动主体,但食用菌是新近培育的产业,经济效益不明显,群众对新事物的接收能力较慢;三是示范带动效应不强。由于既定的带动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示范引领作用没有充分显现;四是扶持政策门槛过高。《指导意见(试行)》规定,食用菌产业需要“软硬兼施”,前期投入较大,贫困户无力承担。而企业尚处于成长初期,亟需资金支持,但因前置条件过高,无法享受到相关补助。五是缺乏资金信贷支持。食用菌产业尚处于复苏爬坡阶段,企业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和周转资金,而在贷款对象上,银行对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缺乏放贷信心;六是缺乏协调管理机构。目前全县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才从事食用菌产业管理工作,产业规划管理、政策制订执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亟需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府引导。食用菌在产业化经营中,涉及基地规模化、生产科技化、加工现代化、经营合作化、利益风险契约化、营销网络化等诸多方面,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大力扶持是产业良性发展的根本保证。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设立全县统一的食用菌产业管理机构,由编办、人事部门明确相关职责,财政部门列支日常办公经费,确保日常管理工作常态化运行,推动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
(二)优化扶持政策。在既有的扶持政策基础上,对部分内容予以调整完善。一是调整对贫困户的补助线,激发贫困户从事食用菌产业工作的热情。二是增加对村集体的补助,增强村集体带富能力。三是优化对食用菌龙头企业的补助,增强企业引领能力。
(三)合理确定规模。受脱贫攻坚政策驱动,食用菌产业在全国进入快速增长期,“扶贫菇”遍地开花,市场风险进一步增大。结合市场预计、群众意愿、营销能力及全省产业布局,我县食用菌产业应杜绝“野蛮生长”,“年保有量维持在3000万袋,带动贫困户3000户,产值8000万左右”比较符合县情实际。
(四)实施技术培训。加强县、乡(镇)、村三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每镇配备2-3名技术骨干,每个重点村培训1名食用菌技术员,加强食用菌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技术难题,为2018年食用菌生产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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