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9年上半年,立法一科按照“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 “三考三查三比”活动要求,坚持以学习教育为抓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围绕局党组重要决策开展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立法一科自2019年4月19日成立以来,主动承接工作,适应工作变化,认真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统筹结合
“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开展以来,立法二科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科室的工作实际,及时有效开展“两项活动”。定期召开科室会议学习重点内容,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和局里组织的“司法行政大讲堂”“司法行政大课堂”等活动,教育引导科室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明确重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能力素质。在业务学习上,面对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科室的工作任务和人员组成变化的情况,让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尽快熟悉业务进入工作状态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突出重点,结合工作需要,安排科室人员认真学习《立法法》、《甘肃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
2.坚持成效导向,丰富学习形式
我们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坚持成效导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丰富学习形式,坚持“线上线下”双轨运行、同步推进,引导科室全体党员干部利用新型媒体学习,抓好“学习强国”“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甘肃司法行政网”等平台运用,为深化学习注入新的活力。刚性落实每周二集体学习讨论制度,将工作中遇到的进行集中讨论,对规章制定中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做到掌握一个知识点,解决一片问题。
3.科室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动全科形成深厚学习氛围
科室负责人结合自身学习成果和体会,坚持每月一次带头上讲台,讲相关上位法律适用和思路,工作注意事项,传授科室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的有效方法,为科室党员干部讲政治理论知识,传授自己在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过程中的心得,带动全科室形成了浓厚学习氛围。
(二)抓管理,严格日常工作规范
认真起草立法一科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科室人员牢固树立“办公室无小事”的责任意识,牢记各项规章制度,对处理的每一项工作都要细心对待、谨慎处置、快速处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制度,明确个人职责。
(三)抓重点,力求工作取得新突破
1.制定政府规章1件
自接收《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后,积极与未达成一致的三个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召开专门的协调论证会,几经努力,终于使《办法(修改草案)》在论证会前形成统一意见。同时反复对《办法(修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将所有材料提交常务会审定。目前正在等待《办法(修改草案)》在市政府常务会会议上通过。
2.完成征求意见的各类法律文件5件
具体完成了国务院《司法所条例》、市食安委《2019年区县和成员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兰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市民宗委《兰州市民委委员单位工作制度》、《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
3.配合立法二科进行相关法规规章的论证、修改及报送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继续完成《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修改草案)》的校对、印制、对外发布等后续工作。
3.配合立法二科完成兰州市立法咨询专家库的更新等相关工作。
4.会同立法二科共同完成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的征集、论证、遴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措施建议
目前,立法一科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与各立法单位沟通协调有困难,表现出的现象就是沟通时间长,效果不理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严格遵照立法技术和立法规范,做好全市政治、社会和文化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四、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
(一)立法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从去年开始,司法部对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由形式审查改为实质审查,全国多个省市被司法部发函纠正立法错误。司法部备案审查工作日益严格的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提高业务素质,要精通法理,熟悉立法知识和一定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必须深入实际,吃透市情,充分了解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的具体问题和实际需要,具备高水准、高质量完成法规、规章起草、修改等工作任务的能力。
(二)立法工作重心适度转移。在国家法律体系渐趋完备的情况下,加强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保证国家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成为主要工作。我市作为省会城市,立法工作开展较早,在我市各领域、各方面基本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新制定的法规、规章数量将减少;同时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因机构新设、重组,众多行政机关名称及法定职责发生变化,及时清理、修改法规、规章成为近阶段的重点工作。
(三)提高立法政治站位。从去年至今,各部门对立法过程中的职责划分数次出现分歧,经我局多方协调,相关部门仍坚持己见,存在将本部门应承担的工作职责弱化或推诿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过程中,针对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素质,在责任、权力、利益的选择和分配中,不能只盯着局部、眼前,而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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