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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调研报告

时间:2024-09-29 16:36:41
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调研报告(全文共1336字)

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调研报告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调研的相关工作要求,县局通过搜集资料、座谈了解等多种途径,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主要是对省级公益林进行补助,我县共有公益林万亩,每年补助资金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二是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根据年度全市森林覆盖率、各县区森林覆盖率、年度新造林面积等数据考核测试,由市局对各县区统一进行奖补,年返还我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资金为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廊道绿化、荒山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和抚育。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我县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未出台相关制度文件,沿用的省市的制度文件。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专项资金,规定用于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补偿的资金,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劳务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监测、补植和抚育等管护支出。补偿标准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对低于全市森林覆盖率的县区,按照每低1个百分点30万标准计算缴纳生态补偿数额;森林覆盖率每超出全市森林覆盖率1个百分点补偿20万元,同时根据各县区年度森林覆盖率增长幅度及新造林面积给予补偿奖励,由市局组织落实施。

三、补偿资金使用情况

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我县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在公益林护林员的配备上,我县原则上按每亩左右设一名护林员的标准确定,具体人员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配备。护林员的配备一般以村为单位,对于地点分散、面积较小的生态公益林实行跨村看护。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贫困户优先”的原则选聘护林员。护林员工资根据林业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标准及当地农村收入水平、管护面积大小、管护难易程度等情况确定,做到公平合理。乡镇林业站会同财政所在当地金融机构为护林员设立储蓄卡,由财政所将护林员工资直接发放到护林员个人手中。2019年我县共有护林员人,年平均工资元,其中人为贫困户。

四、存在的问题

(一)省级公益林补助标准偏低。由于补助标准低,导致整体护林员工作水平较低,工资水平缺乏吸引力导致我县护林员平均年龄较大。2019年我县护林员平均年龄为56岁,特别部分护林员年龄高于65岁,不利于有效开展公益林管护工作。

(二)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与减贫工作挂钩难度较大。省级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2019年我县护林员中仅有人为贫困户,占比极低。究其原因,扶贫户致贫原因多数为高龄缺乏劳动力或因病致贫,多数贫困户不符合护林员任职条件;其次,护林员工资水平较低,缺乏吸引力。

五、建议

(一)提高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建议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并综合考虑公益林规模、质量、管护难易程度对公益林进行分类补偿,同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护林员工资水平,提高岗位吸引力。

(二)建议积极探索公益林经营利用政策

对于部分立地条件较好、适合经营开发的公益林,可以考虑在确保不影响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开展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充分利用生态公益林的景观资源。如我县文峰山公益林密度较大,林下可燃物较大多,开展适当抚育性采伐,可有效降低森林火灾风险。同时我县将文峰山景区委托市场经营,一方面可以通过景区门票创收,加大公益管护力度;另一方面可以控制游览人数,降低环境承载压力。往年清明节期间,到景区游览的人数多达十几万人,而近两年来每年只有一万人左右,因此对公益林的适度市场运营有利于公益林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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