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中存在的五大问题》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随着近几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不断深入进行,当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初步显现出来,为此,伊金霍洛旗在认真回顾前面工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对全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作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出以下五大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作为监督对象,一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影响,片面认为监督就是挑毛病,有损于领导形象,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有不愿接受监督的心理;作为广大干部群众,往往存在与己无关,不了解内情,无法监督的心理;作为监督职能部门,也有思想顾虑,存在怕?穿小鞋?,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监督的心理,从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干部监督工作。
二、监督职责不够明晰。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还不是十分明确和具体,对责任人的约束力不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的依据不足。有的责任追究制度的惩戒措施和办法也不够具体,选人用人的权力和责任未能实现完全统一,监督效果不十分明确。比如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部长(政工科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各应负哪些具体责任,缺乏具体的规定。再比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来信来访,哪些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哪些由纪检等执法执纪部门来完成,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各监督渠道和监督形式未能在整体上形成合力。
三、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目前,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查处手段,仅局限于发文件、靠制度,在查处中只能通过谈话、查阅资料获取证据,不像执法执纪部门有办案的硬性措施和办法。尤其在对一把手选人用人监督方面还缺乏必要的手段。
四、监督查处的有关规定比较笼统。主要是缺乏权威性、操作性较强的查处细则,不易查处。有的制度只规定了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做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但是这种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哪些问题给予批评教育,哪些问题给予纪律处分,都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制度很难落到实处。监督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五、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配套。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总体上看,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另外,现有的一些制度在细节和操作环节上,也存在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如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对用人决策失误如何合理认定责任和进行责任追究等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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